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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事人才网,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人事人才网,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年四川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89人)

关于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gyzzb.gov*,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广元人事人才网*cbrcw*发布)。

一、遴选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89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管理岗位31名、专业技术岗位1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元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本级)和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贫困乡镇*政*正职领导、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职领导,以及驻贫困村*组织第一*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

(1)未满30周岁(198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事业单位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近5年来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可放宽至40周岁。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是指在*和省上规定的表彰奖励项目中所受到的表彰奖励。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具备公务员身份。

6.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17年10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30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17年11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1.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人事考试网公布。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由各主管部门命题并单独组织实施,考试重点内容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其公众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五)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面试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省级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门*组(*委)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的公众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报*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各主管部门设立监督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组织部:0839-32604611238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

*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 0839-326310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 0839-3267026 326752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9-326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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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元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元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0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2022年四川广元市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四川广元市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告已发布,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到朝天干事创业,助力朝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现代化新朝天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广元市外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主要对象和条件

(一)主要对象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政人才;

2.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人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放宽至38周岁;全日制博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放宽至40周岁;

4.工龄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引进方法和程序

(一)个人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地点: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1001室,*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0839-8625776。

2.网上报名:登录“四川·朝天”门户网(*gyct**)或广元市朝天区人民*网(*gyct.gov*),如实填写《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ctrencaiban@163*。

(二)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实际,结合我区*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安排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集中面谈。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面谈,经双方达成一致,向拟引进人员所在单位发函征求意见,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进入下一程序。

(四)综合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引进人才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匹配度进行考核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察对象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调动入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区外调入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朝天。

三、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排使用。根据个人意愿、综合考察情况,原则上按照人员身份、单位职能和层级,对口安排到相应部门单位工作。

(二)安家补助。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分别发放5万元、9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享受安家补助的,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或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

(三)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需在朝天就学的,根据“随到随读、自由选择”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配偶调动。对夫妻两地分居的优秀人才,可申请家属调动,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按人事调配有关规定调动工作。

四、组织管理

“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在*广元市朝天区委、区人民*的领导下,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广元市朝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9-8625776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62183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人才回引计划”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废止。

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

*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2018下半年四川广元市*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告【33人】

【#公务员考试#导语】2018下半年四川广元市*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录33人,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对本次公务员招录政策的了解,下面考网就对本次*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做深入的介绍,欢迎考生的关注。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广元人才网*cbrcw*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院校*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

3.年龄条件。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此次报名第一日,下同),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特警职位:年龄在18-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活动的。

(四)招考范围

特警职位面向全国招考。

其余职位招收范围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由市*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11月22日至26日每日上午10:00,四川人事考试网将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8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缴费确认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1日至29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单位驻地纳入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政策实施范围县区(苍溪县、朝天区)的职位,放宽到3: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4日。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普通警察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特警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公务员局网站(bm.scs.gov*/2017)“重要通知”栏目中查阅。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星期六、日),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县区人民警察职位时,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分别送交市*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市林业园林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米仓路8号)初审。市*局、市林业园林局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70%);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申论》成绩×21%+《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70%);

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申论》成绩×12%+《专业科目》成绩×12%+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40%)。

(三)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于12月24日至25日进行,具体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广元人才网*cbrcw*公布。

1.专业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包括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其中体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20%,技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80%。

(1)体能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考试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2)技能考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专业特警技能考试办法》。

2.普通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占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男子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女子项目为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所有人员均要签订专业测试书。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具体负责实施。2019年1月28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机关、监狱*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留学网(*cscse.edu*)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须于面试2天前截止,并通知到递补人员本人。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按照《*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务员局《关于明确*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项,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为苍溪县、剑阁县、朝天区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市林业园林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米仓路8号)设立考录工作举报箱,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元人才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

(二)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市*局:0839-5201999

市林业园林局:0839-32473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政策*:

市*局:0839-5201068

市林业园林局:0839-32231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7528、3267026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市*局:0839-5201068

市林业园林局:0839-3223165

网上报名技术*:028-86740101

笔试考务工作*:0839-3308105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批准,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2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lzrsrc*/,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名额、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名额

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是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的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是*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发部发〔2005〕1号)要求。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4、报考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必须为旅游、建筑专业;报考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必须为新闻、中文专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共同负责,采取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重庆市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15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为重庆大学就业处。联系人:洪老师,*:023—65102385。

成都市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17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为四川大学就业处。联系人:朱老师,*:028—8540425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书面报名材料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在报名材料递交当时,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填报者,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者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共2科。

2、笔试时间地点。重庆市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为重庆大学A区六教学楼117教室。成都市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为四川大学就业中心201教室。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加分。

3、加分。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审查后予以加分。

①在校期间是分院、系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加2分;在校期间是校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加3分。

②获三等奖学金的加0.5分;获二等奖学金的加1分;获一等奖学金的加1.5分。

③荣获分院、系或县级*委*表彰奖励的,加1分;荣获全校或市级*委*表彰奖励的,加2分;荣获省级*委*表彰奖励的,加3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笔试前将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现场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现场报名处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随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在应聘者本校和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确认拟聘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将《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各一式三份)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申请确认函报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凭人事部门的确认复函,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实行一年一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本次公招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9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绩效管理确定其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13518322298王先生

13981288002刘先生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广元市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广元*组织部

广元市人事局

关于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76名,其中从优秀村(社区)*组织*、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3名(具体招考条件见补充通知广人办发〔2009〕2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网站、广元人事人才网互联网**cbrcw*、*政网*10.7.2.7、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其入校前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73年3月31日-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拥护***;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政策解答”、招考单位“公招简章”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各县(区)人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3月22日-3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广元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元人事人才网互联网**cbrcw*、*政网*10.7.2.7、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笔试考试后1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4月20日9:00-25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笔试成绩于2009年6月5日由广元市人事局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09年6月5日—9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6月13日在网上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70%,《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35%。

4.笔试加分政策

(1)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参加*、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和本人*、*送交广元市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科目的,含专业科目的折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广元市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部门、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广元市人事局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于2009年6月20日-22日进行,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元市人事局在广元人事人才网互联网**cbrcw*、*政网*10.7.2.7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含事先确定拉通排序的职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广元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元市人事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广元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公务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纪录取的人员要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9—3267110

*:0839—3267528

报名及考务*:0839—3300329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及电话:

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邓富贵 0839—3265130

利州区人事局刘戬 0839—3268419

元坝区人事局罗伦贤 0839—8724607

青川县人事局杜银香 0839—7202524

剑阁县人事局赵华 0839—6601298

苍溪县人事局赵程 0839—5226633

附件: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2021上半年四川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2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202.61.89.231,广元组工网*gyzzb.gov*,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e21cn*发布)。

一、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范围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拥护***,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2月24日-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详见《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在*组织部统一组织下,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缴费确认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月24日-3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0839-322622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艰苦边远地区职位(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朝天区)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广元市所辖县区均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区。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3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广元*办公楼北楼六楼6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5月上旬由*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单位具体实施。2021年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组织部将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留学网(**cscse.edu*),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至23日,具体事项由*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组织部同意,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组织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组织部统一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间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2年。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七、本公告由*广元*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考特别是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肺炎*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组织部*公布的*防控工作通知。

*:

*广元*组织部:0839-3289151

报名网站技术*:028-86740101

具体职位*见《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附件: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2014年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警察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cbrcw*,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

3.年龄条件:

特警职位(含专业特警和普通特警):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活动的。

(四)招考范围

专业特警职位面向全国招考。

其余职位招收范围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7月6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公招职位表,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B以下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1日至7月8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月1日至8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cbrcw*)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普通警察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测试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2.特警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测试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星期天),笔试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重灾区(广元四县三区均属重灾县区)职位的,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4〕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市*局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8月下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含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成绩)于2014年8月下旬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笔试加分。

(三)特警职位专业测试

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时间暂定于7月28日至30日进行,具体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布。

1.专业特警: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包括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其中体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20%,技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8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体能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考试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2)技能考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专业特警技能考试办法》。

2.普通特警: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内容:男子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女子项目为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评分标准按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参加专业测试的所有人员均要签订专业测试书。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局负责实施。2014年8月29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特警职位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线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于9月10日前结束,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留学网(*cscse.edu*)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至15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社部、*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局《关于明确*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2011〕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局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测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30%。

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特警专业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或同等条件市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同意,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同意,招录机关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拉通排名的职位,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拟录用职位),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市*局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cbrcw*)进行公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公务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市*局设立考录工作举报箱(地址:利州区城区建设路61号)。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01999、3263265

政策*:0839—5201068、3267026

网上报名技术*: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笔试考务工作*:0839—3308105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0839—5201068

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元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2.*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3.专业特警技能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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