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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人事考试中心,韶关人事考试网-韶关公务员报名入口

韶关人事考试中心,韶关人事考试网-韶关公务员报名入口

韶关有哪些公务员培训机构

该地区公务员培训机构如下:

1、韶关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主要从事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和辅导工作,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专业性。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它在广东省内拥有多家分支机构,包括韶关分校,提供全方位的公务员考试培训服务,涵盖笔试、面试等多个环节。

博学教育,它是一家专业从事公务员培训的机构,旗下拥有多家分校,包括韶关分校,提供公务员笔试、面试等多个环节的培训和辅导服务。

2010年韶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好不容易才找到的,要加分啊!!!!

2009年广东(韶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

(本文件来自于内部人士,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如有调整,以*最终通知为准。)

*广东*文件

广东省人事厅

粤人发〔200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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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人事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考试

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干部六处和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反映。

二○○九年三月六日

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决定组织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原则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公务员补充各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空缺职位。

省级以上*政机关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一般不得少于50%。地级以上市*政机关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一般不得少于30%。

民族自治地方可设置专门职位,从本民族考生中招考公务员。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适当降低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民族自治地方其他职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考单位、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单位。

省人事厅已下达2009年录用计划的各级机关。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常住户口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毕业(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拥护***。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放宽2岁,但不应超过35周岁。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关系的职位。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省人事厅3月31日前通过《南方日报》或《羊城晚报》以及广东组织工作网(**gdzz*)、广东人事网(**gdrst.gov*)、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umanassess**)等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地级以上市的职位设置和招考公告,须报*、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与全省招考公告同时发布。招考公告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其他须知事项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网上报名,以方便报考者报考和科学管理。现场报名的,报名点和考试场地要集中安排在市区,并选择在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现场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4月11日至12日,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后两天时间。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umanassess**),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7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9日16∶00。

2.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1),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参照上述办法实施。资格审查人员应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者补充。

3.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式样见附件2)。各市报名点准考证号由12位数组成。自左向右排列,首3位数为部门代码,由省统一编排,即:“661”代表*系统,“662”代表司法系统,“663”代表检察系统,“664”代表*系统,其他部门代码均为“991”;第4—5位数为地区代码(见附件3);第6-7位数为考点号;第8-10位数为考场号,第11-12位数为座位号。各市务必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编排准考证号。省直单位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编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参考用书为*、省高级人民*、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

上午: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申论》

下午:14∶30—16∶00《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高级人民*、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笔试前到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申请材料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送*、省人事厅复核后交省人事考试局办理加分手续。

2、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面试工作由*和省人事厅统一集中组织,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地级以上市辖区内各级机关(含所属市、县、区、乡镇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地级以上*组织部、市人事局集中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全省统一,每半天一套面试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并对面试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报考*机关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由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和*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事厅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录用公务员,自下一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

(五)公示、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六)调剂。

对未招满的空缺职位,从未被录用的高分考生中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录用办法另行通知。全省*、检察院调剂录用工作按原规定执行。

主题词:公务员录用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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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电话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020-12333-9、020-1234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考试局

广州市人事考试机构*:020-12345

深圳市人事考试机构*:0755-88100099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0756-2288109

汕头市人事考试机构*:0754-88329783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0757-83874123、0757-83874124

韶关市人事考试机构*:0751-8602028、0751-8607218

河源市人事考试机构*:0762-3687298

梅州市人事考试机构*:0753-2308330

惠州市人事考试机构*:0752-2872708

汕尾市人事考试机构*:0660-3393252

东莞市人事考试机构*:0769-22203889

中山市人事考试机构*:0760-89817185

江门市人事考试机构*:0750-3873700

阳江市人事考试机构*:0662-3165253

湛江市人事考试机构*:0759-3119313

茂名市人事考试机构*:0668-3916623

肇庆市人事考试机构*:0758-2271231

清远市人事考试机构*:0763-3386285

潮州市人事考试机构*:0768-2130159

揭阳市人事考试机构*:0663-8233640

云浮市人事考试机构*:0766-8818280

韶关人事考试网-韶关公务员报名入口

韶关人事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考试信息,包括韶关公务员考试、韶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韶关教师招聘、韶关招警考试、韶关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等多门类的人事考试信息。考试期间,市经信部门将会派出无线电信号监测车,市*部门会派出治安和户籍民警,查验考生身份和维持考场秩序,*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将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考工作,发现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广东省考试中心的办事指南

一、省直考区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二、各市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专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一般于考前3-6个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以专业资格考试网公布为准;准考证一般在考前5个工作日由考生自行上网下载打印。

三、领取资格证书流程:

四、补办资格证书流程:

五、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核流程:

1、考生申请复核主观题流程

2、成绩复核回复规定

试卷在省评卷的,省人事考试局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截止受理,并在截止后一个月内答复;试卷由*统一评卷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核查,并由省人事考试局得到回复后即予答复。

六、各地资格考试考区考试机构与联系地址: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s around the area examination bodies and contact address考区考试机构联系地址省直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州市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1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深圳市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华强宾馆)2楼珠海市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湛江市湛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湛江市考试培训中心(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内小招待所三楼)汕头市汕头市人事考试中心汕头市人事考试中心(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三楼)河源市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河源大道北177号(诚丰大酒店斜对面)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韶关市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2楼219房惠州市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梅州市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梅州市新中路82号汕尾市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西梯101室人事考试办公室东莞市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后门中山市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中山市*民生办公区(民生路38号)二楼15-17号窗口江门市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佛山市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阳江市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茂名市茂名市人事考试中心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肇庆市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四楼清远市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市*大楼1号楼202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潮州市潮州市人事局专技科潮州市枫春路市*大院揭阳市揭阳市人事局专技科揭阳市人事局专技科(揭阳市沿江路市府办公楼二楼)云浮市云浮市人事考试中心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

韶关市2006年经济师考试4.21-5.12日报名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4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凡**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报考条件1、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6)取得博士学位。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点设置和报名时间(一)报名方式全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我市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均须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站(),并经过网上报名“即网上填表、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二)报名点设置我市设市区、曲江区、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县、翁源县、新丰县、韶钢等十个报名点,考生原则上按属地到就近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各报名点地址及*见附件1。(三)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06年4月21日上午9时起至5月12日下午17时止,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受理网上预报名。2、报名确认时间:(即交报名资料、缴纳考务费、订书款)(1)市区报名点:2006年4月25日至5月12日办公时间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2)韶钢及各县(市、区)人事局报名点:2006年4月25日至5月11日办公时间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5月12日前韶钢及各县(市、区)人事局报名点将报名资料、订书单汇总表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名程序、提交材料及准考证打印时间:(一)报名程序任何地方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在网址上输入→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照片(近期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50k))和填写订书单→打印《报名表》(表上需显示所上传照片和条形码)、订书单等一式一份→交单位审核确认,签字并盖章→将《报名表》、订书单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送报名点进行确认和交费→完成报名。(二)报考者须提交下列材料1、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一份;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3、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四、考试时间、方式:(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科目11月4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二)考试方式1、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其他(一)收费: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收费,考务费每科50元。(二)准考证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法制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业务数据的统计管理和数据发布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统计、审计和基金要情专报工作;监督检查基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规划和管理工作;拟订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方面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来韶就业管理工作;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农民工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五)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下达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执行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的实施办法;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定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技工教育管理科。

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工学校办学资格审核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中评委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市直和中省驻韶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

(十)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处理规则、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政策措施,并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拟订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

(十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审核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移交手续;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体系。

(十二)工资福利科。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十三)养老失业保险科。

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乡养老保险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拟订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拟订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拟订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向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调剂金分配计划;审核指定的市属关闭、破产、转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审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十四)医疗生育保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附加医疗保险和普通门诊统筹及生育保险等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店进行资格审定和年审;负责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店以及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执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指导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情况;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劳动监察科(信访投诉中心)。

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负责信访工作。

(十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计划生育和*群工作;拟订本系统在职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十八)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九)人事考试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以及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全市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考务工作;承办相关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承接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或市直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人事方面的各类考试。

(二十)公务员办公室。

负责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市人民*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办市人民*任免工作人员事宜;承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调任、转任、辞职、辞退、培训、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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