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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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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额度和*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通知书,银行接到*通知书后办理*,并将*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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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积金怎么提取

吉林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大致流程如下:

1、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登录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在网站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3、准备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事由,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装修发票等;

4、提交申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现场提交或邮寄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审核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无误,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1、住房公积金*:最高可*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最高不超过当地公积金*额度),按月等额还款,*期限1-30年不等;

2、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每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3、住房大修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次大修费用;

4、个人购买住房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限购标准和房价的70%;

5、偿还个人住房*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提取标准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相关部门,以便了解具体的提取标准。同时,在提取公积金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支取

支取办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3-4号窗口初审、复核。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由提取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3、合格者由提取人凭支取凭证到中心附近商业银行支取现金。

支取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64805000,64805100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对我们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要怎么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今天我就以吉林市为例,来跟大家说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以及在办理提取过程中应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以上就是给大家整理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可以看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凭证,也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规定来进行,希望上文可以给在吉林省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提供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住房公积金的知识。

吉林市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要怎样查询

查询范围:公积金存款馀额,详细查询。公积金*余额.*还款明细查询。查询流程:1、ATM设备提供公积金存款和*馀额查询的具体查询方法:存款人将联名卡*ATM设备,输入密码后单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单击公积金存款馀额查询或公积金*馀额查询2、自动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存款馀额、明细和公积金*馀额、偿还明细查询、印刷功能。具体查询方法:单击收费业务,*联名卡,选择公积金查询,单击公积金存款馀额查询、公积金存款明细查询、公积金*信息查询或公积金*明细查询,显示相关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可将相关内容进行打印。3、网上银行提供公积金存款馀额、明细和公积金*馀额、还款明细查询和下载。手机银行(WAP)可向存款人提供公积金存款和*馀额查询。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WAP)查询公积金信息。只需按照相关提示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地址

法律主观:

吉林住房公积金地址:总部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南山街225号船营分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昌邑分中心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188-7号龙潭分中心吉林市龙潭区湘潭街28号丰满分中心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0号永吉分中心永吉县永吉大街2158号磐石分中心磐石市人民路1777号(磐石建行二楼)桦甸分中心桦甸市桦甸大街212号(桦甸建行三楼)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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