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人才市场 北海到底有几个人才市场,分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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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订部门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部门重大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档管理、秘书事务、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公共节能和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牵头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参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教育、普法、工资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本部门干*伍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牵头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人事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建、群团、计生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定期清理、评估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负责本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指导。
(四)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汇审;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核算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开展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国内援助*项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公务员管理科。
牵头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监督全市执行公务员考核、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市*系统*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市人民*系统各部门和市辖县区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上报全市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和实施录用审批;负责市*系统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调配审核;承办以市人民*名义任免人员呈报手续和市*系统机关科级以下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及职务的审核;协调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市*系统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市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负责上级机关联合表彰备案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奖励规定;负责市*系统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以*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及活动的审核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细则;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设置管理、职务聘任、人才流动、人员招聘(含招聘国[境]外人员)、信息统计及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人员补充计划并监督落实;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等政策;拟订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规划、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和信息统计分析;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审批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及报批工作;完善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配合自治区和有关企业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工作;协调开展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培训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及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宣传;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工作(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审定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审核及离退休(退职)费变动审核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审核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措施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工作;拟订职业技能竞赛办法;拟订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办法。
(十一)人力资源市场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批并管理职业中介机构;拟订综合性人才资源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制度,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退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企业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分析(含非公企业);参与全市各类人才培训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指导落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
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本局系统信息管理及*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的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二)养老失业保险科。
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发展规划和具体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预测预警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参保人员退休、提前退休及其享受待遇条件的审核;执行*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综合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和工龄计算、工龄更改工作。
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及标准并负责对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拟订失业保险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处理办法,组织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审核市失业保险调剂金的使用。
(十三)医疗保险科。
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办法、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用*和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管理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店的设立条件及服务管理等具体办法;负责统筹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店的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对统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工伤保险科。
拟订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发展规划、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措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统筹地区范围内和区直、中直驻北海市单位职工工伤事故认定和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因病和非因病负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对统筹地区范围内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聘任仲裁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机制并组织落实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完善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审核;推动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承办非国资委行使出资*利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核。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推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指导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检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协调处理劳动关系方面重大*、突发*及疑难复杂案件;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规划、资格认定、执法行为和证件发放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实施办法和规划;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对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监督办法;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协调查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和运行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监察工作。
北海毕业生档案在哪
法律主观:
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下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4、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
北海到底有几个人才市场,分别在哪里,
北海就只有一个人才市场.在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东100米人才大厦北,周五、周六、周日经常有招聘会.
当然有一些不是人才市场也有招聘会的,市劳动局,出口加工区和市工业园区这些地方也不定时有招聘会的。
北海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岗位职责
<p>一、人才办(市场)领导岗位职责
*:负责市人才市场*支部全面工作。
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行政部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人才交流部、人事代理部、培训部工作。
二、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行政部: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文秘宣传、财务保障、人事政工、*团群及信访工作等。
1.行政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行政部全面工作;
(2)协助人才办(市场)领导处理、协调人才办(市场)的日常工作;
(3)负责人才办(市场)内部人事管理工作;
(4)负责人才办(市场)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5)负责公章管理工作;
(6)负责人才办(市场)文件、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及各部门文字材料的审核工作;
(7)负责信息材料的收集、拟写工作;
(8)负责文件的传阅、督办、保管等文件处理;
(9)负责组织各项会务、学习等综合性活动;
(10)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及材料保存、归档工作;
(11)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环境卫生、计生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协助人才办(市场)领导处理、协调人才办(市场)的日常工作;
(2)负责人才办、人才市场经济目标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监督;
(3)负责单位财务出纳工作;
(4)负责各部门业务收费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5)负责交纳水电费、工会费等各项费用工作;
(6)协助综合性文件、材料的核对、文印;
(7)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管理工作;
(8)负责报刊杂志的订阅、管理工作;
(9)协助综合性治理、安全、环境卫生、计生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会计工作及财务指导和监督;
(2)负责办理单位各项增置设施的申请、采购工作及国有资产的管理登记;
(3)负责办理单位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工作;
(4)负责票据管理;
(5)负责办理证照等年审或换证工作;
(6)负责各部门的月收入及成本核算;
(7)负责每月考勤报表的录入整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海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待遇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
(二)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三)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分聘任为八级职员。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本科生晋升至管理八级职员后,可享受“先挂后任”政策。
(四)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五)在各用人单位推行导师制。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青年人才以及业务骨干,指导帮助引进人才学习进步。
(六)提供“二次选岗”机会,即在岗工作一年左右,本人可提出申请调整工作岗位,由*人才办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北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第一条顶尖型人才认定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顶尖型人才:
(一)*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二)*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前三位完成者。
(三)*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中央人选、中央“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第二条领军型人才认定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领军型人才:
(一)省级“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八桂学者”、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位完成者。
(二)取得博士学位、工作 3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 5年以上,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和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属于国内先进水平,拥有较大市场潜力,能进行产业化生产,并具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创业团队的人才。
第三条*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标准。
(一)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者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或者是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获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四)国内“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五)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国内“985”、“211”工程高校优势学科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教育系统引进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的近 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以及非优势学科但获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 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六)自治区*委组织部面向国内“985”工程高校统一招录的选调生。
北海的人才市场坐17路能到吗
北海市的人才市场坐17路能到,北海17路公交从银滩发往北部湾广场,途径火车站和人才市场,人才市场本来就是17路公交车的站点之一。不过北海人才市场不是每天都开,你要留意招聘时间。17路公交车到人才市场具体线路可以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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