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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潍坊青州市选调市外优秀教师公告【30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1山东潍坊青州市选调市外优秀教师30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进一步强化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及潍坊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面向青州市外公开选调部分在编优秀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安排原则

选调30名,由青州市教体局根据拟选调人选任教学段、学科和各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统一研究确定拟安置学校。

岗位安排原则: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平行流动、服从调剂。

二、公开选调范围

(一)出生地或籍贯为青州市,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学正式在编一线教师(不含总量控制人员)。

(二)父母、配偶为青州籍或目前在青州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本人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学正式在编一线教师(不含总量控制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人、骨干教师等业务称号或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现工作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名;

(六)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七)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名:

1.受过*纪政纪处分的;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无结论的;

4.有其它不宜办理情形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省*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青州市驼山南路439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青州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符合引进范围(二)的还需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结婚证、父母或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的户口本(或暂住证)、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生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学历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提供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1份;

(3)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部门出具在编证明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4)当地纪委监委机关出具的无*纪政务处分证明或未在处分期、影响期证明。

4.报名人员提交的选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向面试人员公布。设最低面试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面试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对面试成绩相同者,当场组织加试。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考察体检

根据报名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选,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调入人员在青州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青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二)公开选调工作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青州市人民*网站“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和“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予以公布。报名人员要通过网站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0536-3235859

2021年青州市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4月8日

2023年潍坊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州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遵守***和法律,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无特别说明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青州市*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从青州市入伍或符合青州市接收安置条件(以青州市民政局或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报考从优秀村*组织*中招聘镇街事业*人员定向岗位的,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青州市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组织*满2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rsj.weifang.gov*/)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

报名与省属事业单位使用同一报名系统,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

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

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改报。

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准考证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等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部门(单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青州市*网站-*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公布。

资格复审人选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主要如下:

1.笔试准考证2份,《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各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最晚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

(1)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青州市民政部门或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2)报考面向青州市优秀村*组织*岗位的,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工)委出具的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组织*满2届的证明并附有关任职文件。

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网站-*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公布。

(四)面试

面试参加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在“青州市*网站-*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发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专业素质。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

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在“青州市*网站-*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予以公布。

1.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作手册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网站-*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青州市*网站-*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青州*组织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青州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青州*组织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2023年青州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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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和青州文职哪个好考

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试的区别主要从发起机构不同,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举办的统一性,笔试考试科目不同,招聘考试公告发布网站不同,试题难度不同等多个方面分析两种类型考试的区别。

1.发起机构不同

事业单位招聘: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发起;

公务员:*:*和人事部,地方:省、*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2.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

事业单位招聘:多数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公务员: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属于公共服务机构)。

3.举办的统一性

事业单位招聘: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公务员:*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

4.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事业单位招聘: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参加专业测试;

公务员:省市和*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

5.人事*不同

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

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

6.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

分别是在事业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指导下进行和*人事部门统一指导。

7.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不同

分别是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在各级地方人事、人才网站,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网站是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和*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在*人事部网站。

8.试题难度不同

分别是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试题简单不意味着容易考取,因针对具体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少,试题简单即可区分优劣。而公务员考试较难(试题难不意味着难以考取,难度仅是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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