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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

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是指在安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下,对安阳市各类人才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工作档案。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的建立有利于提高人才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是指在安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下,对安阳市各类人才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的电子档案。该档案包括人才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荣誉称号、岗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多方面内容。安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是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安阳市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该中心建立了健全的人才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平台,通过公开招聘、人才推荐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单位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并为人才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支持和引导。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的建立可优化人才管理机制,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和减少管理成本,同时还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还能为人才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支持,有助于实现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和使用。

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如何保护人才隐私?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严格保护人才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另外,该中心采用多重加密技术和安全措施,确保人才档案信息安全可靠。

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作为安阳市人才引进和管理的重要工具,有利于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档案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划分访问权限,保护人才隐私和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人事档案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制度。对于隐私性较强的内容,应当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这一法律条款也适用于安阳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的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合理的分类分级制度,划分访问权限,从根本上保护人才隐私和信息安全。

2022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19人】

【#事业单位#导语】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委、区*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考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对象

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安阳市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报考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殷都区范围内的在编在职人员、试用期人员和最低服务期未满人员;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回避制度规定的不得应聘的人员;

8.*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27日在殷都区人民*网(**yindu.gov*)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电脑端和手机端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410505.zgacc*/网站,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名称【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关注公众号,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6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站,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蓝底/红底),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学位办下发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资料不齐、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考生请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未按时补充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若招聘岗位与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不足1:10(含1:10)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超过1:10,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如进行笔试,笔试费用缴纳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环节的相关公告在殷都区人民*网(**yindu.gov*)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殷都区人民*网(**yindu.gov*)查看。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安阳市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招聘岗位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属实、准确、完整、有效,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殷都区人民*网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2022年安阳市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登记表》。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五)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增加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本环节考核方式由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递补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网公示。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办法同体检递补办法,递补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网公示。

(八)公示

按照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殷都区人民*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殷都区*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殷都区人民*网(**yindu.gov*)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2年安阳市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2年安阳市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0372—3870668(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5139530(工作时间内)

2022年安阳市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

安阳职称网评审公示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程系列各专业评审条件,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申报审核时间安排

(一)一步到位(破格)人员线下审核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1日;

(二)网上申报:2023年9月6日—9月12日;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22日;

各单位要及时为申报人员创建账号,督促申报人员及时申报,超过时间节点后,将不能申报。

申报评审政策

(一)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问题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二)正常申报工程师

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专业评价标准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三)考核认定工程师

随着时间的推移,职称评审政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变革调整。因此,认清职称评审的变化趋势变得更加重要!

1.考核认定的范围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包含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1)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注册消防工程师、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工程师、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注册设备监理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

(2)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等。

2.从事专业工作时间要求

申报考核认定工程师任职资格,须取得相关一级执业资格(含未分级设置)并注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四)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五)破格申报工程师

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可以直接破格申报中级工程师。在评审类型选择“破格”直接申报。

按照单位账号“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管理的单位由单位负责核实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收集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于8月2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所有材料须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汇总,集中申报,分批审核,不接收单个材料。市属单位由单位负责核实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单位汇总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于8月28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核,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手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证明、《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工程系列非公有制单位无职称人员破格申报职称汇总表》(安阳职称网下载)等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关于委托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安阳市参加职称评审。我市不具备评审能力的系列或专业,须经市人社局委托外地或外部门评委会评审。凡未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申报审核流程

2023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评委会选择

2023年我市申报工程系列建筑专业的选择“安阳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为安阳市住建局;申报工程系列其他专业的选择“安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为安阳市科技局。申报人务必选对评委会,一旦选错评委会无法修改,今年将不能申报参加评审。

我市自主评审单位工程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仅限于本单位从事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范围评审。

申报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腐蚀与防护专业中级职称的按照省2023年度职称工作安排执行。“评委会所在地市”请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根据专业请选择“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电力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协会工程系列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河南省工程系列腐蚀与防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1.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录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账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3.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账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3.各评委会承办机构要认真组织材料接收与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得收取未经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

4.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5.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

(四)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参评人员根据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学习经历”一栏须从第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最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如未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条件申报职称。

5.“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工作经历时间应当一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之前的工作单位也应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否则工作经历不予认可。

6.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7.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8.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9-2022年度考核表.pdf。

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现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需在10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各评委会承办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7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讨论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申报评审范围

(一)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如有变化,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河南省职称网公布的工程系列各专业最新评审条件,按照最新政策规定申报相关材料。

(二)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来源: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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