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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当地房管局或街道或乡镇人民*住房保障窗口(1)成都市房管局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房地产大厦11、18-19层电话:(028)86279694(2)武候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电话:028857569(3)温江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柳城大道140号电话:02882721681(4)双流县房管局地址:唐中路二段25号电话:(028)67035555,6703597(5)新都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龙路建设大厦电话:028-89396508(6)龙泉驿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电话:(028)84853043(7)成华区房管局地址:建设西街1号电话:(028)843257(8)锦江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新座6-7楼电话:6132657(9)青羊区房管局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泸天化大厦背面。电话:028-8776961(10)高新区房管局地址:金城大道999号电话:85150257(11)金牛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电话:(028)87571325。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来源:**cdwh.gov*/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243c49e4837784f5ca34ac11.shtml

成都公租房申请*

电话查询:电话查询:028-86279999线下查询:(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房产大厦11、18-19层电话:(028)86279694(2)武候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电话:028857569(3)温江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柳城大道140号电话:0288272721681(4)双流县房产管理局地址:唐中路二段25号电话:(028)6703555,6703597(5)新都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龙路建设大厦电话:028-8939396508(6)龙泉驿区房产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电话:(028)8453043(7)成华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建设西街1号电话:(028)843257(8)锦江区房产管理局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6-7楼电话:6132657(9)青羊区房产管理局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泸天化大厦背面。电话:028-8776961(10)高新区房管局地址:金城大道999号电话:85150257(11)金牛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电话:(028)87571325。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来源:**cdwh.gov*/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243c49e4837784f5ca34ac11.shtml

成都龙泉驿区什么网络宽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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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信的服务器、网络架设等较完善,且每年都在不断完善和升级服务器和线路,因此*电信的网速较稳定,网速较好,一般不会出现高峰期网络堵塞等情况,是实打实的独享宽带,因此*电信的宽带最好,同时费用也会相对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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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市龙泉驿区外地户口小孩上学政策

适用对象

龙泉驿区流动人员,是指①非成都市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人员;②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

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龙泉驿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居住证积分需到北泉路777号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需到居住地辖区对应的派出所办理);

2.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 6个月,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如以*一种材料)。

(1)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3)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可到居住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所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申请方式

申请人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使用材料申请方式的申请人需提交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审核办理

(一)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龙泉驿区各街道(镇)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二)结果告知

龙泉驿区各街道(镇)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各街道(镇)登记点信息: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 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规定时间内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小学:028-84865929

初中:028-8484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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