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大教务系统?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务处管理系统
湖南大学教务系统上成绩一旦登上去了,还能改吗
这要看你是什么情况
就像高考一样如果你的分数是因为老师披卷时候加错分数或者是输入成绩的时候出现的问题当然就可以改了,就教务处说明情况并且找到你这门课的任课老师,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的。这是很简单的事。我们班有过这种情况的同学有几个呢。
但是要是你自己在考试或者平时成绩的问题,不是*作性错误,当然就不能改了。
祝你通过吧
湖南大学综合教务系统入口:*jwc.hnu.edu*/
湖南大学综合教务系统入口: *jwc.hnu.edu*/
湖南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湖南大学办学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变迁,始终保持着文化教育教学的连续性。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为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国民*教育部16所国立大学之一。**成立后,*“一大”代表、教育家李达任新*第一任湖南大学校长,*同志亲笔题写校名。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继承和发扬“传道济民、爱国务实、经世致用、兼容并蓄”的优良传统,积淀了以校训“实事求是、敢为人先”、校风“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核心的湖大精神,确立了“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形成了传统文化教育和强化实践教学的办学特色,为*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基础扎实、思维活跃、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许多毕业生成长为著名专家学者、杰出企业家和优秀*政管理人才,师生中先后有39人当选为“学部”委员和“两院”院士。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6个、本科招生专业63个,建有*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目前9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化学学科跻身前1‰,7个学科入选国防特色学科,化学、机械工程学科进入教育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行列。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拥有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231人,院士12人,*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级特殊人才42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2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1人,获*级教学名师奖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4人。拥有*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8个。
学校建有4个*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拥有7个*级教学团队、6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近年来,学校获得*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拥有*精品视频公开课、*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44门。
学校拥有*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级国际合作基地3个、*工程实验室1个、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参与组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近年来,学校发表高被引论文数、高被引论文比例持续上升,均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前列,近三年获*科学技术奖13项(牵头8项),其*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创新团队)1项,技术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
学校建有*级大学科技园和“两山一湖”创新创业基地,与32个省(市、区)和上千家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设有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运营管理的*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是第三家*超级计算中心,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等数百家用户单位提供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及大数据处理服务。
湖大车辆工程本校保研条件,考研率.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达到*规定的体育健康测试标准。
3、在读期间修完与本专业教学计划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补考、重修、改选(文化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即公共选修课,下同)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1门次。
4、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75分,其中高考艺术、体育类的学生不低于425分(表演专业、体育专业的学生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低于67分);或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第一外语为日(俄)语的,全国大学日(俄)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口试成绩及格;日语专业的学生,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82分。
5、满足上述必要条件的学生,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按照以下原则和公式计算加权平均成绩并以此对被推荐人选排序。计算加权平均成绩的公式如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在计算课程(包括学生在转专业或退出李达实验班前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其中由于补考、重修而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统一以60分计)时,文化素质教育系列选修课程(开放实验除外)、专业任选课程不计算在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内学生,录取时达到湖南大学当年投档线,因故未出国而转入相关学院学习的,在满足上述必要条件时,由各学院组织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考核认定后,可参与被推荐人选排序。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排序相同时,可以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三等奖、国际三等及以上奖励;
(2)两次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3)两次获得校专项奖学金;
(4)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标兵或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5)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68分,或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97分,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特长条件在校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符合本规定基本条件第1、2款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补考、重修、改选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1门次的限制。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具体以每年公布的学科竞赛的统计范围为准)中的学科竞赛的统计范围内的学科竞赛一、二等奖(限一等奖推荐3人、二等奖推荐1人),其中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仅限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一等奖或最佳辩手奖或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等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之外的单学科高水平竞赛的主要完成者,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推免工作小组专题报告,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每个项目最多推荐2人),或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序前50%以内,经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题报告、学校组织统一考核,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作为特殊人才选拔,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在学校校园网的教务系统中进行公示。
在校期间,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序前50%以内,且TOEFL成绩(两年有效)不低于100分(非英语专业学生)、105分(英语专业学生),或GRE成绩(五年有效)不低于1300分且作文成绩不低于4分,或GMAT成绩(五年有效)不低于570分,或雅思成绩(两年有效)不低于7分(且英语专业学生的写作不低于6.5分),或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成绩不低于370分,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在本校考点取得,两年有效)合格(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经所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推荐,学校组织统一考核,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批准,可作为特殊人才选拔。
(三)其他条件
1、从文艺特长生中推荐的候选人,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排序前25%以内,其他条件原则不变。
2、从体育特长生中推荐的候选人,本科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已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所要求的外语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其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项目*级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个奖项限2人),或获得单项*级前三名的队员(体育比赛获奖的等级及名次由体育学院认定),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补考、重修、改选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一门次的限制。
3、李达实验班、本硕连读班学生的推免,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学校另行规定;拟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选拔,在符合基本条件第1至第3款的前提下,由学校另行规定。二、推免名额推免名额包括基本名额和专项名额。基本名额(包括校内资格人数和校外资格人数)遵照重点保证博士点和生源不足学科与专业的原则,按毕业人数比例下达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基本条件”和“特长条件”进行推荐。专项名额只接受“其他条件”的推荐。在对外推免时,应遵循人数等额交流的原则。
三、推免程序
(一)各相关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自愿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必须注明所申请的免试硕士生是校内资格还是校外资格(只能申请一类,不得兼报)。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工作。我校无校内免试硕士生接收名额(无相应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以及研究生招生时受限的外语小语种学生,只能申请校外推免资格。申请综合素质推免的学生干部只能申请校内推免资格。
(三)所有推免候选人都必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具备被推荐的资格。
(四)学校尊重各学院的自主权。各学院在分配的基本名额中,根据本办法的推荐条件,按照学生填报的校内资格、校外资格,分别择优确定满足基本条件和特长条件的人选,并张榜公示。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提供其他条件候选人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鉴定、专业排名、获奖等材料并进行初审,然后将材料分别提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体育学院审核,并与基本名额的推荐人选统一公示,学校再根据专项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五)教务处依据学院的意见,签署同意对外报送推荐材料的意见,对*流的学生最多只能向3所学校递送材料。学生申请对外报送推荐材料时,应书面向教务处提交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放弃校内接收推免资格的报告。
(六)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公示推免生录取名单。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行文公布的名单为准。推免生名单一经公示不得更改其校内、外资格。推免生的推荐学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并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校外资格最终未被外校接收者除外)。
(七)学校向获得校际交流免试硕士生资格(校外资格)的学生提供资格证明一份。被推荐到校外学习的学生,须按时将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签章的书面接收函原件(或传真)送至教务处,否则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八)允许各学院1-2名经推荐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校内跨学院、跨学科学习。在此基础上学校鼓励校内交流、学科交叉,对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等基础学科实施一定范围的校内联合培养(限交流到其他需要基础学科支撑的理工科学院,重点学科专业优先接收)。
(九)学生被推荐后的政治表现或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条件者,由所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请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学生的推免资格。四、推免工作应严格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对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员的责任。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07]28号)同时废止。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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