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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毕业生接收?深圳应届毕业生招聘信息*

深圳毕业生档案接收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原深圳户籍的

1、身份证

2、《就业报到证》

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地点处办理报道手续

二、非深圳户籍的

1、《毕业生介绍信》

2、《就业报到证》

在派出所或网上申报办理入户手续成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档案保管单位办理并存入个人档案。

注意事项

1、如接收表上有其他的要求的,请按接收表上的具体要求携带材料

2、介绍信是在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中打印(也就是你们一开始申报入户的地方)

法律依据:《2020深圳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引》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1、毕业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点击进入)注册账号并登陆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测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回学校提交《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派遣

3、学校将档案通过EMS转至《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4、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到档情况

5、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前往档案接收单位提交报到证、毕业生介绍信

我是应届毕业生,档案想发到深圳的人才中心,应该怎么处理

应届毕业生,档案发到深圳的人才中心,需要在深圳签一份就业协议,然后毕业的时候档案就会由学校转到深圳的人才中心。

工龄、待遇、社保受保时间等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如退休时需要依据档案认定个人出生时间,从而确定退休时间,需要确定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从而确定开始缴费或视同缴费的时间,以计算养老金金额等。

扩展资料:

相关政策和业务

根据《**档案法》以及《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函[2015]559号)等文件要求,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于2015年11月进驻深圳市人才园办事大厅,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目前开展的公共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案查(借)阅服务;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办理市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办理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档案

深圳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

法律分析:1、身体健康;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3、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2、深圳市院校毕业生;3、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法律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按照*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深圳户口应届毕业生报到证与档案办理流程

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在网上申报信息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转交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应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申报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毕业生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等手续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第八条毕业生持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申请表和报到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办理转移档案的程序:

1、审核档案转出所需材料是否齐全;

2、审核结清存档费用;

3、审核档案有无遗留问题、留取承办材料;

4、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

5、转出登记;

6、微机录入,在“个人提档”模块;

7、将转出卷入库保存。对要求将档案转至街办事处的和单纯存档的人员,填写《档案转出申请表》,不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原为干部身份的,需在“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中注明“自愿放弃干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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