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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团省委网站(山东团省委网站)

湖北团员怎么交团费

一、关于团费的交纳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__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从取得预备*员资格起,应交纳*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二、关于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1、恢复实行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和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机关团工委以及解放军、**的团组织每年上缴团中央部分团费的规定。

各级团委收取、留用团费比例规定如下:

(1)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

(2)团省、自治区、直辖*,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25%,留用团费总数的8.2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 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3)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4)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院、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10%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5)解放军和**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

2、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户存入银行,不得,一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3、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青年报、*青年杂志社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4、团的各级组织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该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上一级团委。上级团委每年对下一级团委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省团委应于每年2月25日前将上年度团费收支情况和按规定应上缴的团费报送团中央。

*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团校是封闭教学吗

不是。*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团校不是封闭教学,湖北省团校,成立于1951年8月,原址在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现湖北省农业厅所在地。1957年,湖北省妇女干部学校并入,称湖北省团校妇女干部学校,1958年并入*湖北省*校。1978年,*湖北省委决定恢复成立湖北省团校。

网上转团关系怎么*作

首先,打开电脑的浏览器,利用浏览器进入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在智慧团建系统的首页中,分别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和登录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这时会出现智慧系统个人页面。在智慧团建系统的左边一栏中,找到并点击“关系转接”。

进入智慧系统的关系接转模块,选择填写转入组织和转出组织,以及接转原因和申请转入组织,填写好点击“提交”。点击“我的组织关系转接历史”。点击右边的“查看”,就可以查看个人团组织关系申请信息。

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以湖北为例)

根据湖北团省委下发文件《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录取学校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15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学院转接准备步骤

①新生分班名册确定后,各学院团委创建所属2019级团支部。

②开学后一个月内,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注册的2019级新生登录个人账号,通过系统中的“关系转接”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班级团支部,或班级团支部管理员通过“关系转接”将本支部团员进行转入。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新生团员在开学后由班级团支部管理员统一注册录入。

(2)个人转接具体*作流程

①使用电脑登录智慧团建网站 *zhtj.youth*/zhtj/

②登录系统。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码后8位。忘记密码可联系原团支部管理员进行重置密码*作。

③进入主页面后,准确选择“关系转接”选项。

④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转接原因—升学”、“学校名称——中南民族大学”、“学校所在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申请转入组织——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学院委员会”“备注—所在班级团支部”(若学院已建立2019级团支部,转入组织直接填写到所在班级团支部)。

⑤填完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由转出组织(高中学校团委或班级)管理员审批同意,进入“转入组织审批”环节。9月我校转入组织集中办理个人团关系转入,审批同意后正式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湖北团省委有没有成立专门的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机构啊

湖北省成立了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该中心是湖北团省委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于2009年11月,实有*10人,下设综合部、培训部、项目部三个部门,负责管理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并建有湖北省青年创业导师团。

中心定位为公益性、服务型机构,是*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补充,按照机制活、模式新、成效好的要求和突出创业、注重高端、体现公益的原则,主要围绕青年创业就业的普遍性需求,重点打造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信息、培训、融资、实践等四个平台,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思想引领、技能培训、资金扶持、政策解读、孵化场地等专业化、系统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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