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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招生网?*高考南京医科大学怎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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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录取名单

南京医科大学录取名单如下: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查看公告。

1、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应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

3、对于学术学位考生,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4、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共计4部分,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4部分,包括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临床综合能力或科研能力(含实践能力)(含OSCE)、综合素质。

南京医科大学简介:

1、南京医科大学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由*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共建,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2、学校建有江宁校区、五台校区和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4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

3、设有19个学院,25个本科专业,2个本硕博一贯制专业方向、3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方向;校本部有教职工1900多人。

4、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抗战时期更名为国立江苏医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12;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第四条学校是*“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共建医学院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34年,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权点覆盖医、理、工、管、法、教、文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19个学院,拥有附属医院、区域医疗中心、教学医院、附属疾控中心等丰富的临床和公共卫生教学资源。

第五条学校主要面向江苏及江苏以外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医科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由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是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由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情况,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考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科要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六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按《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校参照*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共同承担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补、勤、免”为一体的完善的奖助学保障体系,目前已设有各类校级奖助学金24项,各类院级奖助学金15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助学金或勤工助学补助,思想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助)学金,奖学金标准为5000-20000元/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12000元/生,具体按南京医科大学新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及部、省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11 166

本科生招生网址:*zs.njmu.edu*

招生*:025-86869191 025-86868661

招生传真:025-86869191

*:zhaoban@njmu.edu*

微信公众号:南京医科大学招生

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高考南京医科大学怎么报名

1、江苏省*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人像面)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各一张。

2、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9月6-10日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及缴费,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及报考医学*学相关专业的、申请照顾加分及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还须于9月10-13日通过报名网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9月14日前完成网上缴费。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和填报志愿(网址:*jseea*)。

3、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点须选择考生户口所在设区市或居住地所在设区市报名点,报名信息审核由市级招考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考生须上传本人相关信息材料。持非报名点所在地身份证的考生需上传报名点所在地户口簿或居住证。报考临床医学类、护理(学)专业的人员还须按报名条件上传本人学历证书及执业证书材料进行审核。

4、报考*学、中*学等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点须选择考生户口所在设区市或居住地所在设区市报名点,报名信息审核由市级招考机构进行网上审核,持非报名点所在地身份证的考生需上传报名点所在地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工作证明。

5、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考生,应在我省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在外省、我省同时报名的考生,将取消其在我省的考试成绩、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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